自由廣場》從地磚看總統的「循環經濟」
蔡總統上任後將「循環經濟」喊得震天價響,各部會也端出一大堆政策來。可是我們發現政策是一回事,落實卻又是另一回事。尤其是即使中央部會有列出推動循環經濟的各項指標,作為評估成效的依據,但有些政府機關卻似乎完全不理這一套。
上週本協會會員廠商傳來一張某某市道路工程招標的設計規範,規範中的人行道鋪面要使用「高壓混凝土地磚」,註明須符合國家標準CNS13295的品質規定。可是又加了一條特別說明:「本產品不得添加資源回收再生粒料」。看了這樣的規定,衝到我腦袋裡第一個感覺是,「又來了」!這是這幾年來資源再生產品受到歧視待遇的又一案例。
明明是幫各行各業處理其產生的廢棄物,並且「化腐朽為神奇」,將各類廢棄物轉換成可資源再利用的產品,而且品質、性能相較於使用天然原生資源生產者毫不遜色,又完全符合國家標準,卻硬是被排除在門外。
很多公務機關的工程採購單位,拒絕使用再生資源的理由往往是擔心品質欠佳,安全有問題。針對這些疑慮,包括經濟部、環保署、內政部等,都有制定綠色產品標章,除鼓勵再生材料之使用外,並可保障使用者的安全。
以高壓混凝土地磚為例,內政部的「再生綠建材標章」中就明確要求,產品使用一定比例以上的回收材料(如廢陶瓷、廢玻璃、焚化底渣等),而品質、性能也必須完全符合國家標準。甚至於政府採購法中,也有「綠色採購」的鼓勵措施。可是各公務機關卻視若無睹,總是先入為主地認為,回收材料做的一定是次級品,能不用盡量不用。
當然過去曾發生不肖業者以劣質的再生材料矇混,而危害工程品質的憾事,因此公務機關可能一朝被蛇咬,十年怕井繩,而乾脆拒絕使用再生材料。可是這是因噎廢食的作法,且大開循環經濟的倒車。
(作者為台灣資源再生協會理事長)